原标题:我省7部门联合发布《关于进一步用好公益性岗位发挥就业保障作用的通知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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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市(区)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、财政局、自然资源主管部门、交通运输局、水利(水务)局、林业主管部门、扶贫办(局):
为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和省委、省政府决战决胜脱贫攻坚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,强化稳就业决策部署,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七部门《关于进一步用好公益性岗位发挥就业保障作用的通知》(人社部发〔2020〕38号)精神,现就我省进一步用好各类公益性岗位、充分发挥就业保障作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
切实提高思想认识
各地要高度重视公益性岗位有关工作,将其作为当前今后一段时期稳定和扩大就业的重要举措,摆在更加突出位置。压实工作责任,加强资金保障,推动政策落实,强化日常调度与集中督查。统筹各方资源,形成工作合力,加强部门间协同配合,切实发挥公益性岗位“兜底线、救急难”作用。
二
做好就业困难人员认定
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(以下简称人社部门)要对辖区内劳动力情况进行摸底调查,及时将受疫情影响失业人员、贫困劳动力及各类就业困难人员纳入援助对象范围。要严格落实认定标准,发挥陕西省就业援助服务管理系统作用,精准做好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,做到应认尽认,实现动态管理。推动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与失业登记协同办理,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,便捷受理申请,及时进行认定。
三
多渠道开展就业援助
根据就业援助对象特点和需求,各级人社部门要开展“一对一”帮扶,研究制定援助措施,实施精准帮扶,实现应帮尽帮。针对性开展职业技能培训,积极推荐企业吸纳用工,帮助灵活就业,扶持自主创业,落实好税费减免、社会保险补贴、职业培训补贴等政策。对就业援助后仍然难以通过市场渠道实现就业的,利用公益性岗位予以安置。
四
聚焦城乡公共服务短板
围绕疫情防控等重大突发事件,开发防疫消杀、医护辅助、物流配送、道路管制、卡点值守等应急管理服务岗位;满足城乡基层公共服务需求,开发保洁、保绿、公共设施维护、便民服务、妇幼保健、托老托幼助残、农村物流快递收发等便民服务类岗位;弥补“三农”领域基础设施建设、人居环境整治和生态治理不足,开发农村公路建设与管护、村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与管护、水利工程及水利设施建设与管护、河湖巡查与管护、垃圾污水处理、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、河塘清淤整治、造林绿化等岗位。严格落实光伏扶贫电站收益的80%用于开发公益性岗位的要求。人社部门要加强与各类公共服务管理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系,掌握相关领域招人用人需求,统筹考虑辖区公益性岗位规模,结合实际需要,合理开发公益性岗位。各部门开发的公益性岗位,在岗人员管理、信息统计、资金补贴等由开发部门负责。
文章来源:《陕西水利》 网址: http://www.sxslzz.cn/zonghexinwen/2020/1017/599.html